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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

【摘要】《意见》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协同共育、坚持问题导向”四项工作原则,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意见》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及相互协调机制。《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积极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的育人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的重要部署,近日,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工委、中国科协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协同共育,坚持问题导向”四项工作原则,到“十四五”期末,政府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基本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推动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到2035年,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机制。《意见》明确了协同育人中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职责定位和协调配合机制。一是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的主导作用,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身心发展等情况,学校要全面掌握并及时向家长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搞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家教辅导活动;用好社会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相对稳定的目录清单,共同开发社会实践课程。二是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教师的责任意识,把工作重点放在家庭建设上,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辅导和家校互动活动,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利用课余时间,带领或支持孩子体验社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亲近自然,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素质。三是社会对全面教育的有效支持和服务,要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类教育基地、活动场地要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放,鼓励和支持社会有关方面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少儿文化产品;要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构建清朗的社会文化和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生态。《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积极推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育人机制。要强化专业支撑,推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等开展育人理论与实践的协同研究,加强理论建设和培养专门人才。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协同育人的政策措施、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在全社会各方面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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