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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1.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篇一

  清明将至,预示着清明祭扫即将来临。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一、珍爱环境,从我做起。

  每个公民要自觉摒弃上山焚烧纸钱冥物、乱放鞭炮的不文明祭祀方式。

  二、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祭扫时要加强防火意识,不要在公墓内燃放爆竹或随意野外用火,纸钱、香烛在指定区域焚烧,不乱丢烟蒂。扫墓时首先要清除坟墓周围干枯的杂草和树叶,以免烤燃引发火灾;其次要注意拜祭时焚烧物的管理,防止飞火引燃周围杂草;最后对焚化过的祭品应仔细检查,做到人走火熄,消除火灾隐患。

  每燃烧1公斤纸钱产生1.5公斤二氧化碳!而且烧纸钱留下的灰烬还将继续产生危害,这些灰烬比重轻、颗粒细,上面吸附了多环芳烃等很多有害物质,而燃放炮竹时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飘浮在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为了我们城市的空气质量,呼吁市民文明祭祀,减少碳排放,低碳环保,从我做起。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为建设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2.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篇二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3.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篇三

  近期我市持续干旱风大,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清明将至,上坟祭祖、踏青、春游的人员骤增,森林火灾隐患增多。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下发之日起至4月2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戒严期,防火戒严期内,禁止烧田埂草、烧稻草;禁止在林区内和周边烧土火灰积肥;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点香烛、烧钱纸、燃放鞭炮、烧火取暖;禁止炼山等野外用火。

  二、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各部门、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安全用火;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到指定地点集中祭祀,大力倡导清明期间上山植树祭祖、献花祭祖等文明新风。

  三、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森林防火分片包干负责制,领导要深入一线抓好隐患排查整改;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逻检查,加强对坟山墓地的管理,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地点和重点防火部位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员,严加防守;村委会要对重点地段、山头进行看守,防止扫墓人员失火烧山。

  四、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所辖区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凡接到扑火命令的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组织扑救,确保早发现、早扑灭。同时要注意扑火安全。

  五、凡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4.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篇四

  各有关村(居)、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扫墓用火频发,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我镇又进入森林火灾易发时期。为了应对清明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清明节期间,要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务必召开一次森林防火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山头防火情况,具体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防,把各项预防和扑救工作抓紧抓实。

  二、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标语、小册子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大造森林防火舆论,切实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广大群众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三、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强化值班:要强化值班制度,抓值班人员的到位,要坚持24小时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要确保火情上能下达。

  2、护林员巡山:要坚持护林员上山巡山制度,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重点地段加强重点防范:特别是军事要地、寺院、公园等要加强重点防范,并组织有关人员在重点路口设关执勤,严禁一切火种上山。

  4、扑火队伍的落实:各村(居)要建立一支30-5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培训,随时应付突发事变。

  5、加强联防工作,并与周边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共建联防。

  6、交通、通讯、灭火器械的落实:防火期间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各种交通、通讯设备,配置三号扑火工具,柴刀、铧铲30-50把,专人管护,随时应用。

   

5.清明节防火通知模板 篇五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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