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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缴费时间:6月15日-30日

  1.2023年注册会计师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

  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请依据报名所在地省级注协发布的报名简章及通知公告执行。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8月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此前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原文标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02/t20230228_63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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