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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成绩公布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查询(网址http://www.impta.com.cn)。

  (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地点

  1、为保障此次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开透明,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核。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请考生9点准时到达。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路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乘坐31、53、63、66、72、102路公交车到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站下车即到)。

  (三)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须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小2寸彩色近照(白底)2张。

  3、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需要提供加盖院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1)。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6、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培证未发的须提供住培经历证明)。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

  10、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为准。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留存1份备案。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应及时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4、对报考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5、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人力资源部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7、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6月21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http://www.impta.com.cn)。

  6月26日-6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要求

  1、面试为线下结构化面试。

  2、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服装等。

  四、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935351(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471-4395763(纪检监察科)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6717283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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