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2023年甘肃金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政策解读公布



image.png

  近日,金昌市教育局印发《金昌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对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行安排,现公布如下。

  一、录取依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中考文化课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50分;九年级历史、道德与法治各100分,历史按40%、道德与法治按20%计入总分;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各100分,各按30%计入总分;总分满分820分。

  二、录取权限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永昌县和金川区2个招生区。永昌一中、市二中在永昌县招生区录取学生,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录取,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金川高级中学、市一中、龙首高级中学在金川区招生区录取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录取。2023年起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志愿统一在金昌市中考招生录取系统填报(www.jcsjyj.cn/zkzs/)。

  三、计划配置

  图片

  全市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金川高级中学、市一中、永昌一中)各自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本招生区初中学校(即统配计划),剩余计划与招生区内其他普通高中一起统一招生(即统招计划)。市理工中专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实验班和中职实验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均在金川区招生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应招尽招,由相关学校负责招生录取。

  四、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公布以后,首先进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完成后,分别确定永昌县招生区和金川区招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必须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满两个学年,方有资格参与统配计划的录取。

  永昌县招生区录取工作由永昌县教育局负责。

  金川区招生区各学校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参照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一)志愿设置。金川区招生区第一批次设2个平行统配志愿,第二批次设3个平行统招志愿,第三批次设2个职普融通实验班志愿,第四批次设1个中职学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金川区招生区的考生报考金川高级中学和市一中,必须填报1或2个统配志愿,填报2至3个统招志愿,统招志愿1与其所报统配志愿1必须为同一所学校,只报考龙首高级中学的考生,不填统配志愿。

  考生所在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选择志愿,确定志愿顺序,严禁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志愿表由考生、考生家长共同签字后上交学校,学校汇总核实无误后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三)录取程序。普通高中录取时,按志愿批次依次录取。已被录取的特长学生不再参与统配统招志愿学校的录取;已被统配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录取。若出现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志愿及志愿次序均相同的情况,则同时予以录取。统配志愿录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考生成绩、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各初中学校统配计划录取的学生名次与学生所在学校相应位次适宜。

  五、特长生、职普融通实验班、民族班招生政策

  (一)普通高中特长生。永昌县、金川区招生区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分别为市二中、龙首高级中学。特长生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县、区普高招生计划数所对应学生的中考成绩降低60分。特长生自主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包含在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之内,《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特长生培养方案》需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专业特长测试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职普融通实验班。2023年秋季学期继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试点,市理工中专设2个职普融通普高实验班和2个职普融通中职实验班,分别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和中职学籍,各招生100人。

  (三)民族班。市一中制定《民族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市一中组成招生小组进行招生。

  六、普通高中招生降分录取政策

  落实计生、拥军、少数民族、惠农等政策。本市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学生,在本招生区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落实《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 优待工作的措施》《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策;少数民族考生在本招生区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低10分录取;金川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低5分予以录取。降分项取优惠项,不重复、不累计;降分项分值不计入中考总分,不作学生评价使用。优惠降分录取政策仅限招生区域内最低分数线所在学校,其他学校不得降分录取。

  注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金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2024年开始,本市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学生,在本招生区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变为降低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和金川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不再降分录取,请县区教育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咨询电话:

  8216351、8216913


image.png


image.png

*免责声明:
1.以上内容由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请谨防钓鱼、诈骗、诱导等行为。
2.第一考试网致力于提供合理、准确、完整的资讯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不对因信息的不合理、不准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3.如若侵权请发送邮件到: 13562564#qq.com (#换成@)。

© 2021 第一考试网

京ICP备11047680号-2

联系邮箱:13562564@qq.com 网站名称:第一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