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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鹰潭市信江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6日止。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向信江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提出宝贵意见。

  信江新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鹰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鹰教基字〔2022〕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鹰教基字〔2023〕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市教育局“意见”中明确的十一个类别和优待政策,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划片范围

  在保持当前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微调,对新投入使用的鹰潭市第十中学学区重新进行划分。没有调整的学校仍按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片规定执行。

  1.鹰潭市第十一小学:玉清路以东、麒麟路以南、鹰东大桥以西、滨江路以北范围。为控制大校额,实现优质均衡,2023年只招收上述十一个类别中规定的学区范围内前六类新生。

  2.鹰潭市第十中学小学部:玉清路(信江北大道)以东、鹰潭大道以南、滨江东路以西、麒麟路以北范围。

  3.鹰潭市第二中学西校区小学部:玉清路(信江北大道)以西、鹰潭大道以南、滨江西路以东、滨江路以北范围。

  4.初中:2023年秋季新建成使用的鹰潭市第十中学初中部与鹰潭市第二中学北校区、西校区实行大学区制。此片区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初中新生生源,可以且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区范围内的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学位,不能同时申请学区范围内的多所学校学位。如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此学校新生有一次机会选择有学位的学校登记,如仍超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三、招生计划

  (1)为了有效化解鹰潭市第十一小学的大校额,六年级学生全部转入鹰潭市第十中学就读,开设小学起始年级班级7个,提供学位315个。

  (2)鹰潭市第十中学开设小学起始年级班级8个,提供学位360个。

  (3)鹰潭市第二中学西校区开设小学起始年级班级7个,提供学位315个。

  (4)鹰潭市第十一小学北校区小学起始年级不提供学位,六年级学生全部转入二中西校区就读。

  (5)鹰潭市第五中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开尽开。

  (6)港口小学由于人数不满50人,按照全市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会议的相关精神,予以优化调整,秋季不提供学位,所有学生转入鹰潭市第五中学就读(其中一、二年级学生也可转入鹰潭市第二中学西校区就读,因没有开设三、四、五年级,无法组班)。

  2023年秋季信江新区共计开设小学起始年级班级22个,提供学位990个。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幼升小登记:家长通过“学在鹰潭”或“鹰潭教育”微信公众号、鹰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等平台进入鹰潭市中小学生在线报名系统,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的机会。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第一次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24日24:00。第二次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8月5日9:00-9日24:00。未参加第一次网上报名的本地生源,可以在此时间段补充登记。网上登记遇到房产或户籍信息不能识别等特殊情况未成功登记的,可以现场解决,家长持就读所需报名材料原件直接到片区内学校进行补充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00-17日17:00。

  审查结束后,片区内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生源类别依次录取,8月30日家长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对未录取的生源和错过入学登记时间的生源各学校按类别登记造册报信江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统筹解决。

  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于7月18日―20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就信江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特别提示:家长网上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在所在片区学校网上登记,由学校按类别登记造册报信江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后,采取指定招生,在8月30日前视学位情况公布录取学校。

  (二)小升初登记:鹰潭市第五中学小学、初中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公众号为准。

  (三)转学登记

  由于鹰潭市第十一小学没有学位提供,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不接收插班生。对确因家庭住址迁移、户籍变更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转入信江新区辖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到鹰潭市第十一小学北校区进行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00-17日17:00,由学校统一报信江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指定入学。

  五、报名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时按照不同生源类别提供不同登记材料,具体材料参照《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鹰教基字〔2022〕38号)。

  特别提示:使用祖产报名登记的新生,今年家长不需要线下开具无房证明,报名系统可以直接对接相关信息。

  六、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划片招生

  新生按前述要求通过招生平台到学区范围内相应学校登记入学信息,学校按录取顺序办理录取手续:

  一是录取符合优待政策的新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消防)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有客商证的客商子女等符合优待规定的,由信江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确认后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二是按照招生类别录取新生。信江新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新生。如果学区范围内新生报名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新生报名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生源类别顺序接收新生。

  三是强化学前教育与小学新生入学的有效衔接。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招生要求,强化学籍衔接,为规范学前教育学籍管理,推动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并巩固学前三年教育成果,小学在录取新生时,对完成学前三年教育的适龄儿童,在同一个类别中优先。

  四是加强对多子女家庭就学关怀。试行“长幼随学”政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随机派位时,家长可依据自愿原则主动向学校申请绑定派位,经学校审核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予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派位。因学区调整或随机派位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依据自愿原则主动向学校申请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经学校审核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安排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试行“长幼随学”政策,需符合下列条件:

  (1)哥哥姐姐属于非政策原因入学的,弟弟妹妹不能享受“长幼随学”政策;

  (2)哥哥姐姐就读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弟弟妹妹不能享受“长幼随学”政策,但经审批可以统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指定招生

  按照“两为主、两纳入”要求,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入尽入”。进城务工人员凭居住证材料在所在学区学校网上登记后,由学校按类别登记造册报信江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实行指定招生。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控制班额校额,落实“三个一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实行阳光招生。要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完善招生服务。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公布咨询电话,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特殊家庭儿童入学和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学校要坚决执行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信江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因学生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产生后果由监护人自行负责;在办理学生电子学籍异动过程中,发现电子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者造成不能正常办理电子学籍异动,由申请人自行回原就读学校进行处理。

  八、本《实施意见》由信江新区文化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1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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