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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了问题,不能都怪在老师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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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所见,现在很多围绕孩子的教育问题都被一股脑儿地“归罪”到学校,尤其班主任头上。只要孩子出了事儿,各种社会评论基于流量话题的热度与网络传播的影响,四散开来,对教师空前广大的“敌意”与“恶评”遍地流布,而老师们百口难辩,张嘴就错,甚至被网暴、被攻击。要知道,老师“佛系”或“下跪”了,对孩子真的是好事儿吗?全面承担孩子成长之责,是教师不可承受之重!很多时候,与孩子始终亲近相处的家长的作用或影响比教师要大多了,孩子在很大程度上不仅是父母亲人的“翻版”,也是家庭环境的“产物”,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科学判定。我们经常强调家校共育,但不能出了事儿就都推给学校,最后往下甩给老师,“家”的责任不能逃避和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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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认知:



我们需要的家校共育是什么?



第一,从教育规律来看,家校共育是科学的教育理念。
教育活动主要遵循两条规律,一是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二是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首先,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处在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家长监护与示范责任不可或缺的特殊成长环境之下,通过共育形成对孩子的积极引导与全面教化是必然之举。其次,教育深受社会发展阶段与社会现实环境影响。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对学生的社会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潜移默化之功,且在社会转型期扮演着更加重要的教育角色,家校共育符合客观规律。


第二,从政策要求来看,家校共育是明确的改革方向。
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教育系统具有典型的政策驱动特征,我们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是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实施的。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回应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2022年)。文件强调了建设学校、家庭与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性,也为新时期基础教育的家校共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局面是基础教育机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第三,从教育实践来看,家校共育是迫切的现实需要。
进入新时代以来,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旋律,迫切要求我们转变以往的发展观念与行动思路。在由粗放式、规模化发展向精细化、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型的新发展时期,我们的教育工作也在提质增效的各项实践中呈现出愈发复杂的发展样态,由一元化的学校主体进行大包大揽式的教育建设工作已不可能,社会各利益相关主体多元参与的教育合作机制初现其形。在此形势下,家庭与学校作为学生最重要的存在与发展场域,基于各自地位与信任精神发挥重要的育人功能、形成育人合力成为现实需要。此外,社会转型期所带来的家长育儿观念与教养方式转变的事实也要求我们不能无视家长愈发多元化、具体化的教育意愿与参与需求,彼此间沟通合作渠道的广泛开敞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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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易行难:



我亲眼所见的三个教育故事



第一个,破罐破摔的无动于衷型。


有个男生,学习成绩不理想,违反纪律是家常便饭,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也不好。在与家长的沟通中得知,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后跟着妈妈住,平时由姥姥看护。离异家庭的孩子很容易出问题,老师对此深表同情,也在课上课下能帮尽帮。但是,老师努力想要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在现实的打击下奄奄一息。这位男生的姥姥缺乏在科学文化知识上的辅导能力,而且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极其宠溺,孩子不免恃宠而骄,近乎“为所欲为”,老师的好言相劝与苦口婆心所得到的通通是他姥姥溺爱言论的敷衍与回应。更为不幸地是,他妈妈对自己的孩子属于“弃养”状态,他的父亲更是不闻不问,对于老师打的电话、发的微信则是不接、不回,孩子的家庭作业辅导、课外活动参与也是毫不关心,偶尔对其犯了大错的孩子怒吼一声了事,事后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学校和老师也不敢开除,这倒成了他们无动于衷的“底气”。


第二个,我行我素的自我中心型。


有个男生,成绩优良,家境优渥,父母工作体面。一个很平常的早晨,这位男生在集体活动时,用木棍打了另一个同学,班上的几个同学似小孩儿玩闹般地向老师“告发”。老师那天或许心情不好,使劲儿把棍子从他手里夺了过来,推了他一把,当着其他学生的面对他批评教育了几句。两天以后,他的妈妈开车跑到学校,直接冲进办公室找到老师,说自己的孩子丢了面子,在家里不吃不喝也不想上学了,而且孩子坚称没有打人。他的妈妈极其委屈而愤怒地“控诉”到,自己的孩子在家是乖宝贝,从来不撒谎,肯定是其他孩子针对他、污蔑他。老师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几个学生,这几个孩子都证明那个男生确实打人了,这时那位妈妈气急败坏,扬言自己家里有“背景”,要去举报老师。老师傻傻地护着班上的几个孩子,正值放学,他们的父母在等待。最终,老师对自己“过激”的批评行为向这个男生道歉,在场的人都目睹了这教育的“软弱”与教师的“卑微”。不难想象,那种关乎教育尊严与学生形象的底线与认知一旦被强势力量“摧毁”、“扭曲”至面目全非,其重建是何等的艰难。


第三个,得过且过的形式主义型。


平心而论,这类家长的表现算是不错的,而且也是目前我所认知的大部分家长的情况。举例来说,有个女生,她的父母像其他大多数父母一样,都得上班养家,平时空闲时间比较少。平时,主要是这位女生的妈妈与老师联系。老师接到通知后,下发到群里,这位女生的妈妈表现得比较积极,无论是填表还是传照片,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予以回应。老师也会按要求进行家访,有时候她父母不在,就只能和她的爷爷奶奶聊一聊。她妈妈和老师的联系比较少,几乎不主动联系,主要集中在期末考试期间,会问一下自己孩子的成绩和位次,寒暄几句便不再多说。事实上,老师直观上感觉自己和家长之间的“合作”并不算少,无论彼此是否心甘情愿,通知、填表、拍照、家访、语音,样样不落,但针对孩子本身学习与发展的问题的话题聊得很少,整体上让人感觉空有其表或偏离主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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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路上:



家校共育到底应该怎么做?



第一,从理论到实践,基于实践并回到实践。
理论与实践脱节是当前教育改革领域最大的症结之一。家校共育理论和理念无论多么科学,都要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其价值,抛开复杂的一线教师与家长的具体实践而谈效果是没有意义的。基于此,一方面,我们的教育研究者要深入实践,或者由一线具有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的教师主导开展家校共育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知道教师、家长到底需要什么,究竟能做成什么样,使之能够切实地开展起来。另一方面,研究者的理论转化为政策要求和管理意志后,我们关于家校共育的行动往往是由其驱动。在这个过程中,各级管理部门及其领导理应着眼于教育实情而灵活施策,而不是完全依凭领导权威和政策指令推展形式化的运动,如此才能有效地避免文件式治理、填表式执行、表演性行动、宣传性总结、浅表性检验等弊病。


第二,从局部到整体,立足系统并变革系统。
教育问题是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的社会问题的体现。家校共育想要更好地开展,必须考虑整个社会及其民众的复杂现实与文化心理状况。一方面,新制度主义认为,共享认知是更为稳固的制度性约束力量,现在的家长没有经历过正式的家校共育,其观念倾向于将教育工作悉数抛向学校,而学校及其教师的“共育行动”在他们看来往往是“转移负担”或“徒增烦恼”。对此,必须把握家长的观念特点并以有效的实践效果促成其转变。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很多家庭父母工作压力大、祖辈教养能力欠缺,一线教师非教育教学工作支出多,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家校共育必须注意提升效率,避免为其造成和添加更多的负担。同时,为了实现家长与学校的积极配合,应该考虑多数人的生存实际,逐渐完善社会保障与支持体系建设,使相关主体有时间、有精力、有兴趣参与其中。


第三,从分立到联合,寻求共识并达成共识。
目前,家校共育时常表现为形式意义,透视表面的和谐外衣,其下不乏相互吐槽的咒怨。家长嫌老师烦但又不敢埋怨,担心孩子受苦;教师嫌家长懒但又不敢倾吐,担心家长投诉。对此,一方面,家长们要知道,老师们也很苦,很多事情无权决策但必须执行;老师们要知道,家长们也很累,很多时候心里不甘但必须配合。事实上,师德有问题的老师是少数,教养有问题的家长也是少数,大多数老师和家长是存在对话与合作的可能性与积极性的。而且,教师为了学生,家长为了孩子,其根本利益具有共通性,理应跨越信息不对称的鸿沟,摒弃固守个体立场的主观局限,形成基于信任与理解的合作型共育关系。另一方面,管理者要尊重教师,明确权责范围,实现教师专业事务自主权的回归,从而避免各种不切实际的干扰,为家长与教师实现充分的交流协商奠定基础。教师与家长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明确各自角色的身份、优势与具体任务,就学生(孩子)的学习与成长问题进行研商,基于各自学生的具体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在具有实质参与性的合作中提升共育效果。

笔名:晚枫,教育工作者。










陪伴整个学期









作者丨晚 枫

编辑丨智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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