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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2024年春季学期招生简章(1月4日报名截止)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区一级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立新路12号(福永中学西侧)。

  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6MB2D38370N,幼儿园办学规模为9个班。按区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924元/月/人、伙食费300元/月/人,每学期按五个月托收。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27392011转618。

  二、招生对象(少量插班生)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的适龄儿童。

  2.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上午9:00―2024年1月4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1.家长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学位申请表》填写申报;

  2.家长,自行打印填写。

  注意:学位申请表必须在2024年1月4日下午5:00前交回幼儿园,否则当做弃权。上交表格时,幼儿园发放一张核验资料通知单,家长根据具体时间到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

  (三)幼儿园材料核验

  核验时间:2024年1月6日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

  分批核验,届时请家长根据核验资料通知单上的具体时间,并携带核验资料通知单和相关材料按时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逾期不来核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录取方式

  1.本园采取“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2.2024年1月10日17:00,将在幼儿园户外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新生注册

  (一)注册时间:

  时间:1月14日上午9:00―10:00

  (二)注册地点: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园注册,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27392011-618,苏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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