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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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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

(幼儿园)2024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 :


2024年寒假将至,为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 2024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假期规定。各县 (市、区)教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安排所属学校的放假时间。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2023-
2024学年校历安排,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于1月27日放假,2月26日开学。


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安排好各年级的期末考试、质量分析和学期末总结等各项工作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教科局、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假期做好困难师生家访和帮扶救助工作。

三、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注重学生劳逸结合、综合发展、健康成长。要做好作业统筹管理,优化作业设计,严控假期书面作业总量。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倡导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举办或变相举办文化课培训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学校认真执行省市假期工作要求。

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山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做好寒假作业征订工作,《目录》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
学校不得统一推荐、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五、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对因病、因事请假未返校复课的学生
,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留存印证资料并做好记录;对疑似或确认为辍学的要立即启动劝返工作,并在学籍系统中标注,做到应劝返尽劝返。

六、各县 (市、区)教科局和中小学校 (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部位监管等工作,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假期安全。

七、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 要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直学校 (幼儿园)于1月25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基教科、安全科。

忻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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