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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寒假期间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通知》明确,各地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酒店宾馆、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和进行各种形式的考试测评等行为。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监管,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各地要严格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要深化平台应用,加大“校外培训管理平台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实现培训机构、培训资金“两个全面纳入”。要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持续开展违规竞赛专项治理,加强巡查监测,对违规竞赛行为进行查处,对举办主体和责任人进行约谈。从严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要保障培训场所安全,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要保障培训资金安全,严格落实预收费管理各项要求,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鼓励培训机构和家长使用“先学后付”模式。要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价格监测选点备案工作和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有关信息核实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健全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制机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参加违规培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主体,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要加大监督举报方式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认真核查各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反馈。


  《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锚定“双减”工作三年目标,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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