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法律事务【法律实务类】 |
|---|---|
| 层次 | 专科(高职)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公安与司法大类 |
| 专业类别 | 法律实务类 |
| 年限 | 三年 |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在政法机关及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精通法律、公正为民、服务基层的高素质法律实用人才。
核心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原理与实务、婚姻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制作、律师与公证实务、警务实战技能等。
就业方向:可参加公务员考试及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等。通过实习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可获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司法考试,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面向公安、法院、检察院、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统一安排实习,可与就业对接。
专科(高职)/公安与司法大类
专科(高职)/公安与司法大类
专科(高职)/公安与司法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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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公安与司法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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