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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新疆阿克苏乌什县普通话报名时间12月15日前 考试时间12月24日起

zuiw 2023-12-15 资讯
2023年12月新疆阿克苏乌什县普通话报名时间12月15日前 考试时间12月24日起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考人员:

  为做好乌什县2023年12月份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有测试需求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师生、窗口服务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不限岗位、职业、户籍)。

  注意:应试人员再次申请测试时,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因重复报名导致无法上传系统的,测试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县内各级公立学校:2023年12月11日-12月12日;

  2.各单位、社会人员:2023年12月13日-12月15日。

  (二)报名地点: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B06号教科局窗口。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身份证验证方式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报名。

  1.县内各级公立学校教师、在校学生,各单位干部职工统一在学校或单位预报名(各单位仅限报本单位人员,严禁非本单位人员或亲属报名),并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负责人携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含电子版)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最终报名确认;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及信息确认。

  注:乌什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不建任何即时通讯群,不开设网络报名通道,不接受代替他人报名及培训机构的集体报名。

  (四)信息核对: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核验的,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五)缴费标准: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2006〕50号)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在校学生如跨点报名需按50元/人标准缴纳测试费。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打印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3日。

  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进入“测试报名”服务(网址链接: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自行打印《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四、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测试项分为“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四部分。

  注意: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要求,已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五、测试工作

  (一)测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12月30日(上午:09:50-12:30,下午:15:00-19:00),具体报到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乌什县国庆中学崇德楼(综合楼)四楼。

  (三)身份核验: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测试点待测室(五楼)核验身份,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四)特别注意:应试人员因身份证消磁、丢失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将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并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证书领取

  纸质版证书待测试成绩发布后,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届时通过“乌什教科信息动态”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应试人应及时领取证书,自通过“乌什教科信息动态”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特别注意: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相关要求

  1.照片采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制证用数字相片为现场人像采集,应试人应严格遵守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①不着制式服装、浅色上衣或迷彩服装,衣着颜色可选择黑色、深蓝,或红色、蓝色、绿色等颜色鲜亮的衣服,不可着白色、灰色、粉色等浅色衣服;②发型不可遮挡眼睛、眼角,需露出耳朵、眉毛,发簪不得盘在头顶;染发颜色需为深色;③不能佩戴发.卡、耳饰、项链及眼镜(常戴眼镜的应试人可佩戴无镜片的窄边镜框代替),不能佩戴“美瞳”拍照;④不允许着蒙面罩袍、留胡须、戴面纱或有其他遮挡物;⑤不宜浓妆艳抹,可化淡妆,妆容不能改变或者遮盖五官脸型特征,尤其是眉毛和眼线不能化得太夸张。

  2.禁带物品: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严禁携带手提包(背包)、签字笔、U盘、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3.违纪处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应试人员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4.谨防受骗:广大应试人可关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新疆教育考试院,“乌什教科信息动态”微信公众号了解和获取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应试人要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假冒网站、非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微信群、QQ群,微信、QQ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乌什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联系。

  联系人:张斌 哈力木拉提

  联系电话:0997-5324975

  乌什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

  2023年12月4日r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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