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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实验、附中、北方、六中、七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zuiw 2024-08-19 资讯
忻州:实验、附中、北方、六中、七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

2024年初中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是一所成立于2001年的民办完全中学,2022年转公,现处于民转公过渡期,学校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92号。建校以来,在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忻州师范学院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校秉承“做真实的教育”之办学思想和“为学生健康发展导航奠基”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科技教育示范单位”“山西省示范高中”“山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西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公众满意办学单位”“忻州市初中办学特色学校”“忻州市初中办学先进单位”等五十多项荣誉称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忻州市、忻府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时序,依法依规依纪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巩固学校办学成果。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具有忻州市户籍、忻州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我校初一计划招生600人。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均免收


六、招生办法及程序


1.2024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纳入忻州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逾期不候。

3.报名方式: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具体方式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4.报名工作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摇号资格,由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我校将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忻州市教育局于2024年8月8日通过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5.2024年8月9日—10日,我校将集中为初一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及流程将及时通过学校官网(http://fuzhong.xzt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6.2024年8月31日前,学校完成均衡编班工作。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示。


七、学校地址及咨询热线



学校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92号。


乘车路线:
乘202、203、305路公交车在师院附中站下车。


咨询热线:
0350-8672833、8672876。


监督举报电话:
18903508832。


信访接待地址:
初中教导处。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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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4〕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概述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资源优势互补,激活办学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4年我校继续与忻州市第十二中合作办学(忻州市第十二中学初中部暂停招生),我校使用忻州市第十二中学部分校舍办学,按忻州市第十二中学服务范围招生。






招生对象与计划


1.招生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2.招生计划:计划招生班数:14个班






招生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桥西街向西延伸至牧马路,北至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长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长征街加油站)—长征西街。在龙岗小学(忻州市第十二中学小学部)连续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我校。






招生原则


1.坚持 “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 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时间及录取程序


1.7月18日前,向社会公布我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2024年我校初一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3. 7月22日至8月7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报名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初审。

4.8月9日开始,系统分批次向学校推送适龄生信息。我校对系统推送的生源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学校按照入学条件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5.8月23日招生结束,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31日前,我校进行均衡编班。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示。

7.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续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1.入学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3.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2执行,须经学校面审,面审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1.入学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2)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3)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3.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面审。房屋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时,面审提供的房屋证明材料按附件2执行。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1.入学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2)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3)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父母长期外出工作或就业的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

3.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房屋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时,面审提供的房屋证明材料按附件2执行。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1.入学条件:(1)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3.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房屋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时,面审提供的房屋证明材料按附件2执行。

报名学生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釆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入学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 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2)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b.在2024年2月29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c.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3.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的证件原件到学校面审。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服务范围:健康街以北,建设路以西,和平街以南,牧马路以东。

2.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 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3. 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入学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面审。房屋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时,面审提供的房屋证明材料按附件2执行。


(八)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我校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九)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 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充分利用校园网、公众号等媒介,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强化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做好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驻市教育局、驻忻府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招生咨询电话及校园网站



招生咨询电话:
18035011688


监督举报电话:
18003505738


信访接待地址:
忻州市第十二中学(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教导处。


学校网站:
http://fuzhong.xztu.edu.cn/





其他

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


1.忻州市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图

2.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征迁房、扶贫移民安置房子女等情况的说明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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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实验,成就未来

忻州实验中学2024年初一招生简章







忻州实验中学欢迎您


文毓笔秀,玉润人灵。秉明烛之心,治为人之学。发展每一名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这里是孕育无限希望的沃土,这里是诞生无穷奇迹的宝地,这里是忻州实验中学。

忻州实验中学创办于1999年,由忻州市第一中学独立举办。学校位于忻州经济开发区,占地134亩,建筑面积54,241平方米。学校交通便利,校园内人文雕塑掩映、文化廊道纵横,树木叠翠、花草飘香,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学校现有高中12轨,初中10轨,在校生3500余名,教职工363人。其中,专职教师308名,硕士研究生48名,正高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92名,一级教师128名,省、市级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118名。教师队伍素质过硬,勤勉敬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学校整体布局合理科学,功能分区完善,拥有先进的理、化、生实验室、千座开架阅览室、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学设备、标准橡胶运动场、室内体育馆、劳动实践基地以及音乐、舞蹈、美术专用教室等一应俱全,一流的硬件、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核心素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发展学生、成就教师、回报社会”的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习惯良好、兴趣广泛、身心健康”为育人目标,以“认真地读、精要地讲、有效地练、自主地学”十六字教学方针为指导,以“《论语》筑基、扬长教育”为特色,开设日语、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舞蹈等专业课程和丰富多彩的校本选修课,用美的教育塑造美的未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经典诵读引入课堂,用国学经典浸润学生心灵,以人文气韵奠基诗化人生。形成了以文化课为主渠道、以艺、体为特色,以创新教育、优才培养为核心的立体化办学模式和五育融合、多元发展、尚礼崇德的教育特色。

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攀升,“魅力初中”“实力高中”育人成果显著。中、高考成绩稳居全市前茅。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出优秀毕业生25000余人,他们中的大部分已走向工作岗位,成为国家建设的中坚力量。

优异的成绩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受到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学校被授予“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山西省示范高中”“山西省义务教育示范学校” “山西省平安校园”“山西省文明校园”“山西省文明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山西省)”等荣誉称号。


知行合一致良知!“实验人”郑重承诺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2)24号文件”,2022年我校改制为公办学校,设立过渡期,从2022年秋季按公办学校的标准收费,改制两年来学校运行平稳,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升,高考、中考成绩继续保持全市领先。

改制改的是学校的属性,但学校的特质不会变;校训、办学理念、教学方针、办学特色、育人目标、校风、学风、教风、学生观、质量观、教师观、教学观、课程观、德育观、工作观、治校方略、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活动文化、课程文化、管理文化、负责敬业的精神不会变;改制只会改出新的办学思路,转型只会转出新的教师活力;教学质量是王道,实验人一定会精诚团结,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再升级,学校的办学影响力将会持续扩大。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眺望前方,“实验人”将不负时代,肩负重任,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凝心聚力,再创实验新辉煌,为办忻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奋斗!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4]30号”、“忻教发[2024]33号” 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忻府教体字[2024] 11号”文件精神,现将忻州实验中学初中部2024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1

招生规模

经上级部门批准,2024年秋季初一计划招生400人。

2

招生对象

具有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户籍、忻州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3

报名时间


7月18日8:00—7月21日18:00
,全部为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家长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手机扫描)


4

录取办法

网上报名结束后,7月22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摇号资格,由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摇号结束后,由学校对拟录取学生信息进行复审(详细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电脑随机派位于8月8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5

注册要求

凡被录取的同学于8月10日8:00-11:00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注册方式及流程将会及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6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免收。

7

咨询电话及学校网址

13834002553韩老师

18603509713蔡老师

13219768083白老师

15635002744梁老师

18636009163王老师


微信公众平台:



sxxzsyzx 忻州实验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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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

2024年初一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原名忻州六中寄宿部),是2003年由忻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并于2022年重新审核登记的一所非营利性市属民办初级中学。学校位于忻州市忻府区健康街10号,校园布局合理,网络教室全覆盖,功能教室齐全,校舍整洁美观,文化氛围浓厚。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成就学生、造福家庭、回报社会”的办学理念,秉承“生存发展、求实创新、合作共赢”的治校理念,营造“重德 博学 崇实 尚美” 的校风,树立“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办学思想,致力于培养品格高尚有抱负、发展全面有个性、言行端庄有礼貌、心智健康有魄力的发展型人才。


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我校今年招录初一新生600名。


招生对象及范围


具有忻州市(所辖14个市、县、区)户籍、忻州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的适龄生(即2024年小学毕业生)。


收费标准


根据《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忻州市教育局》文件(忻发改发[2023]83 号)精神,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2024年初一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10000元/生•学期,住宿费500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招生办法及程序


1、2024年我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未在系统报名的 ,一律不予录取),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及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网站公告)。

3、报名方式:请登录忻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xxz.gov.cn)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按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填报信息须真实有效。

4、录取程序及办法:

①2024年8月8日,忻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学校进行摇号,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②2024年8月9日上午8:00---12:00我校对拟录取学生(即摇号派位学生)进行统一面审(学生须在7:00前到校),8月9 日下午,我校对拟录取学生信息进行复审(详细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③2024年8月10日,我校将对8月9日已经通过面审、复审的“拟录取学生”家长征信进行审核,并办理入学交费、注册手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


※ 特别提醒:


1、根据《忻州城区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摇号资格;摇号结束后,由学校对拟录取学生信息进行复审(详细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审、复审、征信审核及办理交费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3、面审、复审、征信审核及注册需携带物品及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


学校官网
https://xzbfzx.30edu.com.cn/


其他


1、学校对品学兼优、 出类拔萃的学生实行“奖学金”(从入学编班考试起始行)制度,每学年终予以发放;对在校就读期间因家庭突发变故的困难学生实施“爱心助学”行动。

2、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忻教发【2024】33号和《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按计划招生。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每一步都做到阳光操作,公正透明,且自始至终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全社会的监督。

3、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通知》(忻办函[2019]3 号)文件精神,报名学生父母双方不得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 ,否则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



2024年7月17日



咨询电话: 0350---3399291



13393508475(王老师)



13653501086(王老师)



13303508509(魏老师)



18135022345(赵老师)



13363501115(李老师)



15340621845(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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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忻州市第六中学

初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4〕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4年初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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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一)成立忻州六中招生工作领导组。

(二)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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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招生属地管理。

(二)坚持招生政策,我校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进行统一招生。

(三)坚持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3


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4


服务范围及招生计划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和平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和平街。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5)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区适龄生。

招生计划:13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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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条件及流程


关注忻州六中公众号或者忻州六中校园网(https://xzlz.30edu.com.cn/)了解具体流程。


招生条件: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
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下同)。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下同)。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
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
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招生流程 :


(一)网上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忻州城区2024年



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


(二)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学校以短信形式通知系统推送的各类学生到校面审,按照类别确定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民办学校未被摇中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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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一)7月18日前,公布我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二)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三)7月22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四)8月9日开始,市局报名系统分批次向我校推送适龄生信息,我校通过手机短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发送面审通知,请家长耐心等待。监护人接到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到校面审。

(五)8月23日招生结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六)8月31日前,学校完成均衡编班。编班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七)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30天之内向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招生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

7


招生咨询电话


3303998(固话)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7:00

忻州市第六中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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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七中学校

2024年初一招生简章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和《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忻州市第七中学校2024年初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


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特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闫志强

成 员:

刘文军 王勇维 王金香 连翠云 徐军谊 李培文 张春青 王丑明 张 晨 秦丽英 邢彩宏 常佳敏


二、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分配”原则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三、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四、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生班数为16个班。


五、招生程序及步骤


1.7月18日前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学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3.7月22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4.8月9日开始,系统分批次向学校推送适龄生信息。系统推送的适龄学生监护人带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适龄生信息进行审核备案,按照类别确定招生结果。

5.8月23日招生结束,学校向监护人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6.8月31日前,学校完成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7.开学后30天之内,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招生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六、入学条件分类及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


(一)

房户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下同)。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面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按照学校安排时间领取入学通知书。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下同)。


(二)

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 (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进行审核。


(三)

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 (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进行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

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受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进行审核。


(六)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在2024年2月29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和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学校进行审核。


(七)

残疾少年入学就读


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学校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的,报区教育体育局审定。

2.严格招生程序。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

3.强化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咨询电话: 18613505888 18835060768 15635076736

忻州市第七中学校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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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八中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府教体字〔202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府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七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50人,共招收400人。


二、招生范围


(一)东起云中南路,西至南关大街;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到云中南路牧马河桥,北至新纪元小区一排巷。

(二)东起南北大街--南关大街,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南环街向东延伸到云中南路牧马桥,北至光明街。

(三)东起七一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南环街,北至桥西街。

(四)西张镇所辖村居民子女;秀容办事处东石村、东王村、田村居民子女。

(五)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

招生范围内适龄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生,实行网上报名。招生网上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从7月18日上午8:00开始至7月21日18:00截止(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三、招生程序及步骤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我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生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按照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四、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下同)。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下同)。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在2024年2月29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健康街以南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八中学。

(八)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特教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的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制定“一人一案”,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所有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城区各学校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九)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时间安排


1.7月18日前公布我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具有城区户籍且在服务范围内适龄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生进行网上报名。

3.7月22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秀容办事处东石村、东王村、田村和西张镇居民子女适龄生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校直接报名。

4.7月22日—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5.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服务范围适龄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生持相关证件到校面审报名。

6.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其他类别的适龄生持有关证件到校面审报名。

7.8月24日家长持户口本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面审地点


校园西侧行政办公室101室


七、咨询及信访接待地址


忻州市第八中学校(城南新街1号),乘坐303路、305路、20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咨询电话:

郜老师:15635049320

焦老师:15635058389


八、招生领导组


组长:王庆生

副组长:侯钧凡

成员:全体中层及以上领导

监督组:杨安平 张未胜 邢俊霞 岳生旺

咨询组:郜振春 焦玉

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办公室主任:郜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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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九中2024年招生简章


忻州市第九中学校是2020年忻府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办学模式改革的重点学校,与人才初中进行联合办学,引入民办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实现办学优质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发展特色化,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忻州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的招生实施细则。









招生计划

招收14个班,每班50人,共招收700人。





招生范围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云中路街道办事处、忻口镇所辖村居民子女。

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公办学校流程: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公安、房产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审核结束后,按照类别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

学校对系统推送的各类生源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按照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录取结果。





入学条件分类及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招生情况,梯次进行招生。

(一)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下同)。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涉及网签合同等类型的参照附件3执行(下同)。

(二)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三)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分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在2024年2月29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范围内就读学校为忻州市第九中学

(八)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对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随班就读,保证其完成初中教育。

(九)未按时在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

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时间安排

1、7月18日前学校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18日8:00至7月2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3、7月22日至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云中路街道办事处、忻口镇的适龄生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第九中学直接报名。

4、7月22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5、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服务范围适龄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适龄生持相关证件到第九中学面审报名。

6、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类别的适龄生持有关证件到第九中学面审报名。

7、8月23日家长带户口本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面审地点

忻州市第九中学教学楼一楼教务处。





招生领导组

1、 家长代表、教师代表、中层以上干部组成招生领导组,校长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2、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3、重大事项领导组研究解决。

4、招生咨询电话:

15525657588 (冯老师)

15135032826(赵老师)

忻州市第九中学校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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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十一中学

2024年初一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4〕7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4〕30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4〕33号)、忻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忻州市第十一中学2024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校概况


忻州市第十一中学始建于2001年,位于忻州市和平西街,是一所市直公立初级中学。学校设施设备一流,理、化、生、音、美、信息技术、劳动技术、地理、历史、文体艺苑、心理咨询等专用教室、活动场所齐全。

学校秉承“传承•创新•塑造•坚守”的办学思想(传承文化与文明,创新思维与能力,塑造生命与灵魂,坚守规则与规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走特色发展的道路,着力为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

校园环境富有文化气息,中心花园,绿草茵茵,小径蜿蜒,流水潺潺,鱼儿跳跃;教学楼内,拾阶而上,每走一步都有文化引领;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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