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7 16:55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提醒考生要注意的是: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药学类、医学类各专业、应用心理学

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公共管理类

2、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我校:

①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心理学类各专业。

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及应用心理学专业。

③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

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3、鉴于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学校医学类、药学类及相关医学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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