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类】 |
|---|---|
| 层次 | 专科(高职) |
| 国家特色专业 | 否 |
| 专业类型 | 文化艺术大类 |
| 专业类别 | 艺术设计类 |
| 年限 | 三年 |
本专业学院“品质+能力”的育人宗旨,
培养与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崇尚真善美,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具备各类化妆及发型、服饰搭配、整体造型设计、色彩诊断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从事形象设计及相关行业一线技术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较强时尚审美品味和实践操作能力,集创意、设计、制作、营销于一体的能力型应用人才。
就业方向:
(一)就业范围
(1)化妆品及服装品牌公司;
(2)影视剧组或影视类企业及工作室;
(3)电视电台、影楼、时尚类杂志社、时尚化妆师工作室;
(4)培训企业或模特经纪公司;
(4)广告或传媒领域。
(二)就业岗位
(1)化妆品公司(品牌)营销人员;
(2)服装公司(品牌)设计师;
(3)电视台、杂志、影楼、时尚行业、影视剧组的专业化妆造型师;
(4)彩妆或形象设计培训师;
(5)时尚编辑。
专科(高职)/交通运输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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