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钢琴调律【表演艺术类】
层次 专科(高职)
国家特色专业
专业类型 文化艺术大类
专业类别 表演艺术类
年限 三年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钢琴调律专业,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

拟招生人数:30人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音乐艺术类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社会青年。

招生要求:考生单手(1、5指)能跨八度以上、听力正常、音乐感受较好、有一定的钢琴演奏基础。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党,热爱祖国,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热爱钢琴调律工作,有社会责任感,通过音乐共同课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艺术素养与艺术作品鉴赏能力、有一定的钢琴演奏水平;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接受与应用能力,具有解决工作一线技术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适应现代钢琴调律工作需要的高等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课程设置:本专业主要课程有律学、钢琴调律、钢琴结构、钢琴维修、钢琴整调、钢琴演奏等技能课,基本乐理、视唱、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和声、歌曲作法、声乐等音乐素质课程。其中,律学、钢琴调律、钢琴结构、钢琴维修、钢琴整调、钢琴演奏为核心课程。

实践环节:本专业针对目标岗位群对人才需求的实际要求,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工作室,通过专业技能培养模块、实习实训模块以及综合素质培养模块的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与钢琴制造企业、乐器销售企业以及音乐艺术教学单位的校企合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走产学合作道路,建立一整套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

就业面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大中专艺术院校、钢琴制造厂、琴行、艺术剧团、培训机构、自由职业调律师等行业,从事钢琴制造、调音、维修、精密整调以及乐器销售管理工作,参与艺术院校琴房管理与维护工作;还可到各类乐器制造部门从事生产管理、产品测试、演示、销售推广和技术创新工作。

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考试合格后,获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文凭,并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由国家职业鉴定部门组织的“国家调律师资格认证考试”,考试费用自理,考试合格者获取相应级别的“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空中乘务

专科(高职)/交通运输大类

酒店管理(含国际海乘)

专科(高职)/旅游大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产品艺术设计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人物形象设计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钢琴调律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音乐剧表演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音乐制作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舞蹈表演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戏曲表演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音乐表演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文物修复与保护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专科(高职)/文化艺术大类

播音与主持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影视动画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影视编导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摄影摄像技术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影视多媒体技术

专科(高职)/新闻传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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