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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

教育部 2025-11-19 资讯
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

  确因工作需要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当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并应当提前征得派出学校和本人同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常态化清理机制,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

  严格规范管理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和教师监考任务,每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次数不超过5次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等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各类培训时间安排应避开教学高峰期。

  【通知原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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