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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秋季学期中小学随迁子女转学通告(8月23日起报名登记)

zuiw 2024-08-21 资讯
2024年浙江衢州江山市秋季学期中小学随迁子女转学通告(8月23日起报名登记)


  一、登记对象

  拟转入江山市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备注:“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指父母、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就读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不包括因跨地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但父母仍在户籍地工作或居住的学生,以及江山市户籍回乡就读的对象。

  二、报名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8月30日

  (学校也可提前告知并设置不少于2天的集中登记时间)

  (二)登记地点:全市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特别提醒:

  1.一年级、七年级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

  2.无学籍或处于休学期间的不接受登记。

  3.学校根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接纳。

  4.小学班额已达45人,初中班额已达50人的年级或学校,不接受登记。

  三、登记方式

  (一)学校公布空余学位

  学校按规定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本校相应年级学位空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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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家长到校登记

  监护人根据在江居住证办理地或务工地等实际,选择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校登记。登记时须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并提供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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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交资料:户口本(户籍地址页、父母或其中一人页、学生页)、出生证(户口本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学籍表。

  2.按登记类别选交资料

  (1)监护人在江有住宅房产的:提供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可通过浙里办查询打印)。

  (2)持有在江居住证的:提供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至少一方在江山办理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须在有效期内)。

  (3)持相关劳动依据的:

  ①监护人在江山办理且仍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

  ②或监护人在江山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打印)。

  ③或监护人与江山市企业或单位签订的有效规范合同。

  四、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本校招生区域户籍生-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其它转学生”的顺序,根据空余学额情况,统筹接纳转入随迁子女。

  五、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70―4071671,4071614,496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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